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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一般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的主要区别?
即期信用证,一般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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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一般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的主要区别?

这三者的最大的区别就是付款的期限! 1.即期:就是见票后立即付款的; 2.一般远期:见票后先承兑(汇票写明xx天后付款),然后等到到了日期再支付。 3.假远期:之所以有个“假”字,就是因为它本身表面是远期的,跟上面第二条一样,是见票并承兑后xx天才付款的,但此类假远期L/C中有一句特殊约定:受益人可以要求开证行即期付款,那么即期和远期之间的天数的利息,由开证申请人支付。由此可见,这样的话,对受益人而言,此类假远期,就跟即期是一样的啦,立即得到货款,且不支付利息。它对买方(开证申请人)也有好处,可先提货然后到期了才付款给银行,这是开证行给他的一个资金便利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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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区别如下: 1、付款期限:即期信用证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马上付款(一般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付钱);远期信用证一般分为30天、60天、90天远期;以30天为例,开证行收到单据之后的第30天付款。 2、定义不同: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其特点是受益人收汇安全迅速;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等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3、分类不同: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两种;远期信用证,按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和商号承兑远期信用证。 扩展资料 关于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信用证)

信用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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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有效期

信用证有效期的计算方式如下:1、信用证规定了交单日期的,这个日期就是信用证的有效期;2、没有规定交单日期的情况下,受益人不能晚于装运日或提单日后21天交单,否则信用证失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开证行在作出付款、承兑或者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后,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上相符,开证行应当履行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义务。当事人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形除外。【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信用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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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有效期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信用证有效期是开船后21天之内有效。信用证开出前,信用证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并且一般取决于这2个因素,一个是最迟装运日期,另一个是交单期。到期日(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船期;理想的到期日(有效期)=最迟装船期+交单期。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四条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