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正确填写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可以帮助您安全地支付货币,而无需担心被盗或被欺诈。现金支票的填写方式有一定的规范,以确保支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文将介绍如何正确填写现金支票,以便您能够更好地使用它。 了解现金支票的基本要求 在填写现金支票之前,您需要了解现金支票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支票的有效性。首先,您需要确保支票上的金额是正确的,并且支票上的日期也是正确的。此外,您还需要确保支票上的收款人的名字是正确的,以及支票上的签名是正确的。 填写现金支票的步骤 填写现金支票的步骤非常简单,只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即可: 1. 在支票上填写收款人的名字:在支票上填写收款人的名字,以确保支票能够被正确地支付给收款人。 2. 在支票上填写金额:在支票上填写金额,以确保支付的金额是正确的。 3. 在支票上填写日期:在支票上填写日期,以确保支票能够在指定的日期内被支付。 4. 在支票上签名:在支票上签名,以确保支票能够被正确地支付给收款人。 注意事项 在填写现金支票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不要忘记签名:在填写现金支票时,一定要记得在支票上签名,以确保支票能够被正确地支付给收款人。 2. 不要填写错误的金额:在填写现金支票时,一定要确保支票上的金额是正确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 不要填写错误的日期:在填写现金支票时,一定要确保支票上的日期是正确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 不要填写错误的收款人:在填写现金支票时,一定要确保支票上的收款人的名字是正确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结论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正确填写现金支票的介绍,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使用现金支票,以便您能够安全地支付货币,而无需担心被盗或被欺诈。在填写现金支票时,一定要确保支票上的信息是正确的,以确保支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何填写现金支票
法律分析:
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填写:
1、出票的日期(大写):数字规定必须大写,数字大写的写法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2、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帐号是小写的阿拉伯数字)
3、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以写为本单位名称,这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的银行领取现金。(有部分银行各营业点联网的可到联网营业点直接取款,具体的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4、人民币(大写):大写数字的写法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支票填写样式和格式需要注意的:“万”字不带单人旁。
5、用途:
(1) 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 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
6、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7、盖章: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八十二条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第八十三条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
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现金支票用途填写规定
法律分析:现金支票用途一栏的填写有一定的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其中金额不同应填写的具体项目也不同。每个银行对于不同类别款项的提取有自己的限额标准,一般最高限额是5万元。对于备用金的提取,可以写2万元以下;差旅费、工资在2万元到5万元之间;如果提取款项超过银行限额,要提前向银行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提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现金支票用途填写规定
现金支票用途填写规如下:1、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2、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支票的特征表现在:1、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2、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支票的特点包括:1 、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3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不记名支票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