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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的期限是什么
税务登记的期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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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的期限是什么

法律分析:税务登记的期限是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时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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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时限规定

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时限规定   办理税务登记证件是有时限规定的:   一是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是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是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是承包、承租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开业税务登记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

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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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税务证不需要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在证件上表述为“长期”,将组织不定期的验证,目前只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每年要联合年检外,其他类型企业税务登记证暂不需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虽有明确规定但从新的征管法实施到现在还有进行过税务登记年检验证等工作。《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另外,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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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法律主观:当事人对于税务登记证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同时提交章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等材料进行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即可以发给税务登记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税务登记证每年都要年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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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每年都要年审吗

税务登记证每年都要年审吗   【问题】   税务登记证每年都要年审吗?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国税税务登记证的验证和换证安排,以税务机关网站或主管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的相关公告为准。   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税服务厅,是指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   第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税源分布和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本着便利纳税人、降低征纳成本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提倡国税局、地税局共建办税服务厅。   第四条 税务机关要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造良好办税环境,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 办税服务厅应当按照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第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   第七条 办税服务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   (二)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   (三)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   (四) 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   (五)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   (六)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   (七)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   (八)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 各省税务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岗责体系,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岗位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相关单位、部门的业务衔接,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结时限,切实提高办税效率。   第十条 办税服务厅要推行办税公开,通过公告栏或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承诺、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公开事项。 ;